必威亚洲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渭滨大队
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
告知公告
以下田亮等13名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,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,经我大队多次催告至今仍未接受处理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四十四条之规定,现将拟作出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、理由、依据告知如下。